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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分類:減隔震百科
《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GB50981-2014,于2014年10月9日發布,于2015.8.1起正式頒布實施,并做了如下強制規定:
1.0.4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及6度以上地區的建筑機電工程必須進行抗震設計。
3.1.6本條對不需抗震設防的設備做出了規定,對于需進行抗震設防的大于1.8KN的設備應主要包含以下內容:
1 懸吊管道中重力大于1.8KN的設備;
2 DN65以上的生活給水、消防管道系統;
3 矩形截面面積大于等于0.38平米和圓形直徑大于等于0.7m的風管系統;
4 對于內徑大于等于60mm的電氣配管及重力大于等于150N/m的電纜梯架、電纜槽盒、母線槽。
《建筑機電設備抗震支吊架通用技術條件》CJ/T476-2015,于2015年3月4日發布,將于2015.9.1起正式頒布實施,其對建筑機電抗震支撐的技術規格要求給予了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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