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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關于開展我市超限高層建筑工程
和隔震減震工程抗震設防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設計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
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超限高層建筑工程和隔震減震工程抗震設防監督檢查的通知》(建辦質函〔2018〕442號)要求,加強建筑工程抗震設防監管,我委決定自即日起開展我市超限高層建筑工程和隔震減震工程抗震設防自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圍
2017年以來完成施工圖審查的超限高層建筑工程項目;在建的采用隔震減震裝置的房屋建筑工程項目。
二、自查內容
1.?設計、施工圖審查有關單位和執業人員執行抗震設防相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
2.?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查工作情況,施工圖設計階段落實超限審查意見的情況;隔震減震工程設計情況。
三、工作要求
1.?各設計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應高度重視本次自查工作,指定專人負責,切實開展自查,對自查發現的問題要認真總結,分析問題原因,制定整改落實措施,并跟蹤落實到建設、施工方,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對存在問題的項目,設計單位將書面自查整改報告報項目施工圖審查機構統一匯總。
2.?各施工圖審查機構整理匯總自查問題,形成書面自查報告(附件1)。
3.?各施工圖審查機構對應本機構審查項目,填寫《2017年至今進行超限論證的項目自查整改工作臺賬》(附件2)、《2016年至今應用減隔震技術的項目自查整改工作臺賬》(附件3),并于2018年9月12日前,將附件1、2、3加蓋公章報送我委,電子版發至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