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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作為我國地震最多的省份之一,是全國最早針對抗震設防烈度8度及以上地區的學校和醫院強制使用減隔震技術的省份。早在2007年,云南省就相繼出臺《云南省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管理條例》等一系列減隔震相關的法律法規,其中2016年8月發布的《云南省隔震減震建筑工程促進規定》要求抗震設防烈度7度以上地區的學校、醫院、幼兒園等建筑采用減隔震技術。
受到云南建筑減隔震市場發展的啟發,山西、甘肅、山東、新疆、四川、海南、合肥等省市也開始對部分地區(主要是抗震設防烈度8度及以上地區)的學校、醫院等建筑物強制或優先使用隔震技術。這些政策極大推動了我國減隔震行業和技術的發展。
如果說《云南省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管理條例》點亮了我國減隔震行業發展的前路,那么2021年國務院頒布的《建設工程抗震管理條例》則有望拉開減隔震行業大發展的序幕。國務院頒布的《建設工程抗震管理條例》要求全國位于高烈度設防地區、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的特定項目應當采用隔震減震技術,預計強制性政策覆蓋的高烈度設防地區范圍將由原5省47市的287個區縣增個區縣增加至23省126市的648個區縣,新增18省79市的361個區縣。另外,根據《建設工程抗震管理條例》,強制性政策要求覆蓋范圍還將新增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全國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2006-2020年)包括24個地區和11個城市,國土面積約占全國陸地面積的10%。
減隔震技術由云南省強制推廣至全國,將帶來行業市場空間的快速擴容。光大證券根據相應數據及相關假設,對我國減隔震市場空間進行了測算,預計保守情況下(不考慮住宅建筑的存量改造和增量安裝),2022-2025年年均新增市場規模達194.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