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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抗函〔2017〕23號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地、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委),各施工圖審查機構:
為深入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推進“放管服”改革,加快推進減隔震建筑技術應用,提高我區建筑工程抗震設防能力,結合實際,現就減隔震設計專項方案及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一般中小型工程應用減隔震技術的設計專項方案,自治區專家委員會不再進行審查;大型復雜工程項目應用減隔震技術專項設計方案,由建設單位提出申請,報自治區減隔震技術專家委員會審查。
二、烏魯木齊市、伊犁州、巴州、喀什地區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作為試點,可在其承接業務范圍內,對應用減隔震技術的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審查;技術能力難以滿足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要求的,可由建設單位委托自治區具有超限高層審查能力的一類施工圖審查機構進行審查
三、設計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在設計文件中對減隔震裝置性能參數、檢驗檢測、施工安裝、工程維護等提出具體技術要求。
四、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加強應用減隔震技術建筑工程動態監管,加大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力度。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要嚴格執行國家及自治區減隔震有關規定要求,本著“誰建設誰負責、誰設計誰負責、誰審查誰負責、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對應用減隔震技術的專項設計方案、施工圖設計文件、工程質量安全各負其責,切實做好減隔震技術應用工作,提升建筑工程抗震性能。
各地在執行過程中如遇問題,請及時與住房城鄉建設廳抗震處聯系。
聯系人: 郭寶祥 ?薛慧新
電 ?話:0991-2824936 ?2823496
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