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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的到來很多新政策大家并不是很熟悉,大家都知道近年來我國對違建是非常重視的,而且同樣也制定了相關的法律來約束大家。接下來,住宅小編帶著大家來了解2021年起這八種違建不能拆了是哪些,以及違建多久后不能拆除的問題介紹,小伙伴們看完記得分享哦!
2021年起這八種違建不能拆了是哪些?
2021年只是針對于部分違建,也就是說有些違建需要被拆除的,而有些建筑即使是違章也并非必須拆除,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做具體的處理。2021年以下八種違建不能拆了:
1、如果該建筑是1986年6月25日以前建造的農村房屋,那么就不屬于違章建筑。
2、該建筑是從行政機關直接買斷土地使用權的,并且在該土地上建造的建筑物,不屬于違章建筑,不應當被拆除。
3、如果該建筑是農村的三種土地上建筑,包括農村在承包地、荒山荒地自由開墾的土地,以及基本農田建設的土地,不應當被認定為違法的建筑。
4、在土地總體規劃之前建造的房屋,也是不應當被拆除的。
5、如果是因為證件不全,但是可以通過補辦相關手續使之合法的建筑,是可以不用拆除的。
6、如果2008年以前首次完成建造或者擴建的建筑,也是可以不用拆除的。
7、如果該建筑只有土地使用權而沒有房產證的話,那么屬于證件不全,之后一般是可以補辦的,不應當被拆除的。
8、如果該建筑是行政機關同意招商引資企業建設的建筑,也不應當被拆除的。
違建多久后不能拆除?
1、不論違建建了多久都不能改變其不合法的性質,所以無論過了多久都可以拆除。除非通過合法的申報手續并取得規劃部分、房管部門、土地管理部門合法認可,變更為合法建筑后,才不會被拆除。
2、根據《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是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對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大家想要建房子一定要按照相關的規定來,一定不要存在僥幸心理。上文關于2021年起這八種違建不能拆了是哪些,以及違建多久后不能拆除就為大家分享到這里了,感謝關注共丟廢舊回收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