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筑結構設計熱點問題解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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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分類:減隔震百科

摘要:建設工程抗震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44號)于2021年9月1日執行、《建筑與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規范》(GB55002-2021)于2022年1月1日執行、《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 50011-2010)于2021年12月31日發布局部修訂征求意見稿、《建筑隔震設計標準》(GB/T 51408-2021)于2021年9月1日執行、《建筑消能減震應用技術規程》(DBJ53/T-125-2021)于2022年1月1日執行,技術標準的發布較為密集,云南省各地技術人員對相關規定和技術標準的理解和掌握存在差異,在進行審查和設計中也遇到了各種各樣問題。為進一步提升云南省抗震防災減災技術水平,加強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質量管理和抗震防震技術推廣,云南省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專家委員會對此類問題進行收集、整理、討論、解答。本文對技術標準執行問題和抗震設計問題進行解答,供讀者參考。

----(一)技術標準執行問題----

1??????????確定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時,學校、醫院具體包括哪些建筑?

校舍是指校園內供學生和教職工(含大專及以上)使用的各類用房,如教室、實驗室、圖書館、活動場所、體育場館、宿舍、食堂、浴室、校內醫院、辦公樓等重要公共建筑;主要服務于未成年人的各類場所(如青少年宮、兒童福利院等)也適用此規定。

醫療用房是指各類醫院、門診部、衛生所(站)、檢(防)疫站、保健院(站)、療養院、養(敬)老院、醫學化驗、藥品檢驗等醫療衛生機構用于醫療、保健、康復、防疫、檢驗的房屋等重要公共建筑。

2??????????《建設工程抗震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44號)(簡稱《管理條例》)與《云南省隔震減震建筑工程促進規定》(簡稱《促進規定》)均對建筑工程采用隔震減震的范圍進行規定,具體如何執行?

《管理條例》與《促進規定》同時執行,其中《管理條例》高于《促進規定》,即“兩區八類建筑”應按《管理條例》執行,其余建筑按《促進規定》執行。

3??????????建筑與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規范》(GB55002-2021)(簡稱《抗通規》)、《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 50011-2010)局部修訂稿(簡稱《抗規》)、《高層民用建筑鋼結構技術規程》(JGJ99-2015)中均對近場效應進行相應規定,是否只有在進行“性能化設計”、“隔震”、“高層鋼結構”特定的情況下才考慮近場效應?

《抗通規》第4.1.1-1條規定,當工程處于發震斷裂兩側10km以時,應計入近場效應對設計地震動參數的影響?!巴ㄓ靡幏丁笔菑娭菩怨こ探ㄔO規范,全部條文必須嚴格執行的要求,位于發震斷裂兩側10km以內建筑工程,無論是否進行性能化設計、是否采用隔震技術、是否為高層鋼結構,均應考慮近場效應的影響。

4??????????采用隔震技術時,《抗規》與《建筑隔震設計標準》(GB/T 51408-2021)(簡稱《隔標》)中的近場效應增大系數取值不同,具體如何執行?

云南省對隔震建筑的設計實行雙軌制,即優先選用《隔標》,也可采用《抗規》,但應響應《管理條例》的要求,中震下驗算強度和剛度。當按《隔標》采用整體設計法時則按《隔標》取用近場效應增大系數;當按《抗規》采用分部設計法時按《抗規》取用近場效應增大系數。

5??????????邊坡等抗震不利地段及近場效應對地震作用的放大效應是否需要同時考慮,是否在計算水平地震作用和豎向地震作用時均需考慮?

邊坡等抗震不利地段只放大水平地震作用,近場效應同時放大水平地震與豎向地震作用。兩種放大效應需要同時考慮。

6??????????云南省《建筑消能減震應用技術規程》(DBJ53/T-125-2021)(簡稱《減震規程》)執行后,《云南省建筑消能減震設計與審查技術導則》(簡稱《減震導則》)及《云南省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技術要點(試行)》(簡稱《技術要點》)是否也都要同時執行?

以上技術標準需要同時執行,但對于減震效率的評價采用《減震規程》中的耗能占比的方法,不再采用《減震導則》中的罕遇地震作用下的水平位移之比。

7??????????《減震規程》中對減震產品檢測提出了具體要求,是否在202211日以后均按《減震規程》的要求對減震產品進行檢測和驗收?

按結構施工圖中的設計依據確定產品檢測和驗收依據,即當結構設計采用了《減震規程》時,產品檢測方需滿足《減震規程》的要求。

8??????????對非“兩區八類建筑”,是否需要進行中震設計?

《管理條例》只對兩區八類建筑提出保證發生本區域設防地震時能夠滿足正常使用要求。對非“兩區八類建筑”,政府和私營業主可自愿按中震設計,但不作為強制性要求,此外尚需要滿足《減震規程》、《減震導則》和《技術要點》的要求。

 

----(二)抗震設計問題----

1??????????對于學校、醫院等重點設防類建筑采用單跨框架結構的連廊,抗震專項審查時如何控制?

一般情況可按豎向構件中震彈性的性能目標進行設計,并同時進行大震彈塑性分析。

2??????????單跨框架結構判斷時,按框架結構中的單跨數量占比判定,還是按單跨框架的傾覆力矩占比判定?

依據《全國民用建筑工程設計技術措施/結構/結構體系(2009年版)》第2.4.3條小注“對于僅一個主軸方向的局部范圍為單跨的框架結構,當多跨部分能承擔50%的總剪力或傾覆力矩,可不作為單跨框架結構對待。”

3??????????樓板連接過于薄弱時,抗震專項審查時如何控制?

應根據結構的實際情況,綜合判斷其對結構不利影響的程度,確定加強措施。一般情況下根據樓板實際情況可按中震下樓板拉應力不超過ftk,大震下樓板鋼筋不屈服的要求進行設計。

4??????????根據《云南省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技術要點(試行)》5.2.9條的要求,對于高寬比較大的建筑,在進行加強樁身與承臺板之間的連接計算時,對連接鋼筋在樁身內的錨固長度的計算要求是否可以明確?

對預制管樁采用Ntk=k1*π*d1*La*fn確定填芯微膨脹混凝土深度;對灌注樁采用As=Ntk/fstk=樁端附加縱筋+樁身縱筋,采用N=1.5*u*∑(qsik*li)確定附加縱筋長度。

5??????????對平面不規則的建筑(如L型),抗震專項審查時需要控制哪些指標?最不利地震作用方向的位移角是否需要控制?

例如L形建筑,采用隔震時應驗算減震系數,采用減震時應驗算附加阻尼比,同時還應驗算設有圍護裝修構件方向的位移角以及斜交構件。

6??????????對于單側開敞,其余全埋的地下室,采用基頂嵌固時,裙房地下室頂板與主樓地下室頂板的高差是否還需控制1.2m?是否裙房地下室頂板與主樓地下室頂板還需采取加腋等可靠的結構措施?

當在基頂嵌固時,按錯層考慮地下室頂板高差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當三面擋墻為非懸臂擋墻,土體直接作用于擋墻及主體,裙房地下室頂板與主樓地下室頂板的高差需控制1.2m。當三面擋墻為懸臂擋墻,與主體脫開,為大底盤多塔結構,且根據《技術要點》2.3.2條判斷為錯層結構,需采取針對性的加強措施。

7??????????《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 50007-2011)第8.4.25條規定:地下一層頂板作為上部嵌固端時,地下一層結構側向剛度大于或等于與其相連的上部結構底層樓層側向剛度的1.5倍。此條規定比《抗規》要求偏松,實際執行時是否可以認可滿足1.5倍即可滿足嵌固剛度比要求?

按《抗規》要求進行剛度比驗算。

8??????????在周期比的數值滿足要求的情況下,扭轉周期是否不能出現在第二周期?

扭轉周期不宜出現在第二周期,若第二周期為扭轉周期則說明結構的抗扭剛度較差,在地震中可能遭受到嚴重的破壞。

9??????????當塔樓僅一側有大底盤裙房時,塔樓高寬比是否可僅按大底盤以上的高度進行復核?如果可以,裙房平面尺寸需要滿足何種尺度?

《技術要點》第2.3.2條8款注2“建筑底部有大底盤(豎向體型收進)時,高寬比除正常從地面計算外尚應按大底盤以上高度補充復核”。

10??????作為長懸挑構件支座的其他構件是否需要同時考慮豎向地震作用?

作為長懸挑構件支座的其他構件需同時考慮豎向地震作用。

云南省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專家委員會解答,專委會秘書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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